「* 明天我們去幫忙他一下,好不好?」錯在哪裡?
這是閒聊涼台裡的一個討論的回應
「幫忙」是述賓結構(離合詞),『本身不能再帶賓語,可是從意念上說,述賓結構可以有受事。要讓受事在句子裡出現,可以有三種辦法:
(1)讓受事作為雙賓語構造裡的近賓語出現:「幫我忙」。
(2)用介詞把受事介紹出來:「給我幫忙」。
(3)讓受事作為準定語出現:「幫我的忙」。
(1)(2)受到的制約比較大,(3)是最方便的說法。』如:「革命」只能說「革他的命」。「打主意」能說「打他的主意」、「打他主意」。
【以上參考:朱德熙《語法講義》】
《現代漢語八百詞》(增訂本):幫忙是『「習用語」幫助別人做事,中間可插入其他成分。』如:動時量、了著過、動結「幫得/不了忙」、動趨「幫得/不上忙」。
學生類似的誤用常見的還有「見面」,不能說「* 我見面一個朋友。」
鄧守信主編《近義詞用法詞典》文鶴1996比較了:「幫助」、「幫」、「幫忙」、「協助」
其中說明:『幫忙、幫助的用法很不一樣,只有幫助可以接賓語。但在台灣國語中兩者可以互換使用。在大陸和台灣都可說「請幫助我」,如果說「請幫忙我」的話,除了台灣以外的人則會糾正你。兩岸都說「幫我一個忙」,不說「*幫我一個助」。』(原文為英文,我只擇要翻譯。)
我認為這個問題不能在這裡就停筆,台灣的老師除了要了解以上這些語法知識之外,最好再進一步探討兩個問題:
① 為什麼當台灣人說「幫忙」接賓語時不覺得有誤?
② 為什麼台灣人比較少使用「給」介詞引出受事?